谁给你“票选不合格教师”的权力|山栀子
谁给你“票选不合格教师”的权力
文 / 山栀子
近日,某地区某学校在执行“县管校聘”政策时,出台了一个办法,在二轮竞聘时要求学校老师在直接聘用和首轮竞聘剩下的老师中,选出五个不合格的同事。(中国教育新闻网7月5日)
“县管校聘” 是国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从交流轮岗到“县管校聘”,这是教育人事管理改革的一次跨越。它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对全体公办中小学教师实行县级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强化考核的新机制,进一步增强学校的用人自主权,通过多轮竞聘和组织调剂,调动教师积极性,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使教师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
可是,“好经”总是会碰到几个“歪和尚”。某地区某学校在竞岗中让全体教师以投票的方式选出五名不合格教师,这种做法看似民主公平,其实是以民意为幌子,掩饰管理者的无知,推卸管理者的责任。
票选不合格教师,于法无据,于规无理,这是谁给你的权力?!
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步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居然还有如此经不住推敲,经不住质疑的决策,这是一种典型的权力任性。
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前提是制度的严密、完善和科学。不完善不科学甚至是不正确的制度,如若执行,就是添乱,就是折腾,就是事业发展的障碍。
既要制度,也要人情。教育不同于企业或其它行业,情怀的力量同样重要。约束和凝聚教师的,常常是对热爱教育、忠诚教育、善待同事、关爱学生的一种深切的情怀。在利益和尊严面前,教师高看的恰恰是尊严,这种尊严,主要体现在领导的关怀、组织的善待、同行的认可和自身的获得感。美好生活的人情,切勿轻易走失。
树怕伤根,人怕伤心。合格与不合格,没有科学的评判依据,仅靠人为的一纸票选,尤其是公然地代表着“民意”,这是对某些教师的一种公开的侮辱。须知,人的底线是不能轻易触碰和挑战的,其后果不敢想象。
票选不合格教师,这是对良好教育生态的严格破坏。在崇尚公平正义,民主平等的法治时代和法治社会里,让教师票选不合格教师,这是文革余毒的再现。从此下去,教师之间建立的是一种不信任的关系,同事之间又将如何互相面对?一旦这种充满人文情怀的氛围被破坏,教育的和谐也就不复存在。
我相信,“脑残”的毕竟是极少数,教育从来不缺“智慧”,“票选不合格教师”的笑话,会很快止于真正的“民意”。
(本文已刊于2018年7月7日“荆江评论”,详见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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